44118太陽成城集團政務微博、微信管理辦法
第一條 44118太陽成城集團政務微博、微信是面向公眾,宣傳淮北商務、加強政民互動,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信息交流平臺。
第二條 44118太陽成城集團政務微博、微信應傳播健康、積極向上的信息,發揮網絡互動功能,極大地為公眾提供服務。
第三條 政務微博管理及信息發布應遵循統籌規劃、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相互協作、整體聯動的原則,局辦公室統一負責政務微博、微信的運行管理,并對需發布的內容進行審核。
第四條 微博、微信傳播速度快,關注度高,時效性強。微博、微信管理人員要關注微博微信的互動情況,對網民提出的問題要及時答復,對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通過政務微博、微信進行通報。
第五條 政務微博、微信發布的范圍包括:
(一)政務信息公開、重要事項公布、重要行業動態、新近出臺的政策法規、商務發展情況等信息;
(二)部門的工作動態、形象宣傳、紀律作風建設、文化建設、公益活動等;
(三)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有關工作和重要事項;
(四)上級政府及部門重大決策、重大部署、重點工程實施和進展情況;
(五)經微博、微信主管領導批準需要發布或者轉發的信息;
第六條 政務微博的信息內容應遵守《保密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內容的規定,嚴禁發布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影響單位形象的信息;
第七條 在政務微博、微信發布的信息,尤其是對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和有可能造成影響的信息,應嚴格按照“管理員收集、整合——微博管理機構負責人審閱——分管領導批準”的流程進行審核,要嚴格進行審核,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發布。
第八條 微博發布信息要明確信息來源,對于來源不明、內容不準確、社會影響不良的信息不予發布;內容應簡潔,語氣避免生硬、刻板,要貼近生活,表達貼近網絡語言,且自然清晰,盡量達到圖文并茂。
第九條 在微博、微信日常管理維護過程中,對于網民提出的問題或者建議要及時、準確地予以回復,積極與網民互動。
第十條 對涉及民生的重要公共信息和熱點事件要及時發布,如災害性、突發性事件,原則上要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在政務微博、微信上發布。對涉及本單位職能范圍內的投訴、咨詢、求助和意見、建議,要安排和協調相關科室進行受理,并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受理回復,3個工作日內向網民反饋受理和辦理情況,對于網民投訴、求助、反映的問題和建議,有待核實和研究的事項,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網民反饋受理和辦理情況。
第十一條 政務微博、微信代表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一言一行,管理人員要公私分明,嚴禁在政務微博、微信上發布私人信息,不得利用政務微博謀取私人利益。
第十二條 管理人員要恪守職責,做好微博、微信內容維護和與網民的互動工作,遇到問題要及時向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匯報,及時掌握微博、微信信息發展動態,并應積極與上級政務微博微信進行縱向聯動。
第十三條 微博、微信訪問密碼需定期更換,并指定專人負責,不得向其他部門或個人擴散、泄漏。
第十四條 局辦公室將定期對各政務微博信息發布情況進行統計、通報,并進行匯總總結。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皖公網安備 34060002010059號
